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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学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摄影: 审核: 责任编辑:方英来源: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05日点击:



各学院(部):

2023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做好新学期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全面开展,现将开学初学生工作安排如下:

1.做好《高等学校开学安全温馨提示》和《高等学校开学安全责任告知》传达工作。请各院部向全部学生发放《高等学校开学安全温馨提示》和《高等学校开学安全责任告知》(附件1),确认学生接收并阅读,各院部自行做好《高等学校开学安全责任告知签收表》存档工作。并于9月6日17:00前将《高等学校开学安全责任告知》中的辅导员签字回执(附件2,纸质版)以院部为单位报学生工作处方老师处存档。

2.做好学生返校情况统计各学院(部)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3日进行晚点名,及时汇总学生返校情况,对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必须与本人或家长取得联系,查明去向。毕业班辅导员要通过晚点名、班级QQ群等方式掌握学生去向。学院(部)要按照审批权限严格请销假制度,对于无故不到校学生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认真填写《2023年秋季开学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 《2023年秋季开学未返校学生备案表》(附件4),9月3日晚9点前将电子版报至学生工作处方英老师。

3.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安全等系列主题教育。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开展秋季学期开学安全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健康等方面的教育和引导,有效防范宗教渗透、网络、电信诈骗和意外伤害等事件的发生。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及国家安全教育。

4.持续抓好学风、班风建设,做好上学期期末成绩分析和预警工作。各学院(部)以“开学第一课”为重点,持续开展学风、班风建设主题活动,并将开展情况、日常检查、宣传报道留存备查。各学院(部)要关注及分析学生挂科补考情况,提醒学生备考,做好补考准备,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开展学业帮扶。

5.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学院(部)要严肃工作纪律,抓好辅导员工作的落实情况。切实彻执行辅导员坐班、住校值班制度,特别是周日晚点名制度要严格落实不打折扣,以保障学生工作顺利展开。

6.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情况摸排工作。各学院(部)持续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对于因心理原因而需要给予高关怀的学生,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工作纪录需清晰详实。各学院(部)依据摸排情况如实规范填写《附件5:2023年心理健康月报表》,并9月6日17:00前,将月报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邱亚飞老师处。需要高关怀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有自杀风险、有精神疾病、有严重应激反应等。

对于因心理原因休学后本学期需复学的学生,应向辅导员提供相关治疗的病历材料,以及医院出具的可复学证明材料。同时,辅导员老师及时与对口负责的专职心理老师联系预约时间进行复学心理状态评估。


附件:1.各院部高等学校开学安全责任告知;

     2.高校开学安全告知书;

     3.2023年秋季开学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4.2023年秋季开学未返校学生备案表;

     5.2023年心理健康月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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