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校级办公会有关决定,2018年“陈一丹奖教奖学金”评选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10月30日~11月5日,申请人下载并完整填写“陈一丹奖教奖学金”申请表(奖教)或“陈一丹奖教奖学金”申请表(奖学),连同相应的支撑材料(如各类获奖证明、证书等等),递交到院系(部门)。申请各奖项所依据的所有成果,必须为2017.9.1~2018.8.31期间所取得。
2、11月6日前,各院系(部门)完成初审、签署意见,并将纸质申请材料和一份电子汇总表,按申请奖项分别上交至相应职能部门(名单如下表)。
申请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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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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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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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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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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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奖项(杰出学生奖、卓越学生奖、学生领袖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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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人发展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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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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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177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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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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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类奖项(科研项目立项奖、科研创新奖、科研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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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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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永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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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616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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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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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任教师申请教师典范奖、教育功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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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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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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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6268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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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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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行政管理人员(含教辅人员)申请教师典范奖、教育功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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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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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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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80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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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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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月7日-13日,相应的职能部门进行复核、汇总。其中对于申请科研类奖项的,学科办将组织各申请人就其申请所依据成果的学术价值、研究过程或工作成绩作简短报告。相应职能部门于11月13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统一交到校办。
4、11月14日~20日,复审。其中申请科研类奖项的,由学科办提交学术委员会复审;学生类的由全人发展教育中心召集院系副书记、校团委复审;申请其他奖项的,由校办提交理事会终审。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
5、11月30日前“陈一丹奖教奖学金”理事会终审,评选出各奖项获奖人。
6、若有疑问,请联系以上职能部门各接口人。
学校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附件:“陈一丹奖教奖学金”实施办法
“陈一丹奖教奖学金”申请表(奖教)
“陈一丹奖教奖学金”申请表(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