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松海奖”评选工作即日起正式开始,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主申报(5月29日至6月4日)
申请人对照《武汉学院“松海奖”评选办法》(2022年6月修订,简称《评选办法》)中的申请条件,下载并填写申请表,连同相关支撑材料(如各类获奖证明、证书等),递交到学院(部)或所在单位。
二、材料核准与初评(6月5日至11日)
师德先进奖。专任教师、辅导员的申报资格及材料由所在学院(部)评审小组进行核准,并组织初评。
管理服务先进奖。教职工的申报资格及材料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准,并组织初评。
学生优秀奖。学生的申报资格及材料由所在学院(部)进行核准,并将推荐名单报送教务处、学工处复核。
初评(复核)通过的纸质版申请材料,由各学院(部)或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于6月11日16:00前按申请奖项分别提交至相应职能部门对接人(如下):
奖项类别 |
职能部门 |
对接人及电话 |
师德先进奖(专任教师) |
教务处 |
郭丽佳,81299699-7043 |
管理服务先进奖 |
人事处 |
周芸,81299699-8061 |
师德先进奖(辅导员) 学生优秀奖 |
学工处 |
刘含(负责辅导员),8129999 望陈运(负责学生),81299699-8862 |
三、复评(6月12日至18日)
师德先进奖。申报师德先进奖(专任教师)由教务处组织复评,复评通过人数一般不超过10人。师德先进奖(辅导员)由学工处组织复评,复评通过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
管理服务先进奖。管理服务先进奖由人事处组织复评,复评通过人数一般不超过13人。
学生优秀奖。学生优秀奖推荐名单经教务处、学工处复核后,由学工处组织评审,评审通过学生一般不超过25人。
复评(评审)通过的纸质版申请材料,由相应职能部门签署意见。
四、公示与终评(6月下旬)
1.公示。复评(评审)通过的师德先进奖、管理服务先进奖及学生优秀奖名单,相应职能部门对接人应于6月19日16:00前将电子版统一交至校办张勋(联系邮箱:9741@whxy.edu.cn)。名单将通过校园网公示三天。
复评(评审)通过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同步报送至校办。
2.终评。 2023年“松海奖”评选委员会将于6月下旬择期组织终评,评出获奖人员名单。
3.各学院(部)、所在单位在评审过程中请详细阅读《评选办法》相关要求;如有疑问请联系以上职能部门各对接人。
附件:
1.《武汉学院“松海奖”评选办法》.pdf
2.“松海奖”申请表(教职工).docx
3.“松海奖”申请表(学生).docx
校长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