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院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鼓励引导大学生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提升团队合作意识。法学院决定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立项,现就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院级立项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项目要求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项目形式予以立项,其范围包括理论与技术研究、发明、制作、创作设计等,或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2.项目必须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创新性强、技术先进、方法合理,以解决科学、技术、生产、生活和社会领域的具体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和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以实验为主要手段,由学生自主选题,提倡学科交叉与融合。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一年,不得超过两年,原则上须在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
4.已获得2024年度校级及以上大创立项的项目不再参与本次院级立项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学有余力、品学兼优、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能基础的学生可自愿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学院学生。每名学生每年只能申请主持1个项目。
2.每个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由3-5名学生组成项目研究团队,每名学生每年只能参与2个项目(含主持项目),项目成员应有明确分工、成员稳定,鼓励跨学院(部)、跨学科专业的学生组成项目团队。
3.每个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至少有1-2名指导教师。
四、其他事项
1.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项目组成员利用业余时间有计划地开展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和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2.对在项目申报过程中,经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法学院将组织专家评委根据项目的创新性、有效性和发展前景等方面从申报项目中择优选取5个重点项目、10个一般项目予以院级立项并给予经费支持,帮助立项项目持续打磨指导。
4.项目组应按时完成中期检查等阶段性汇报,对工作不力和因主观原因造成项目停滞不前或进展缓慢的,法学院会及时给出整改建议,若项目整改没有达到要求,法学院可终止项目研究,并计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黑名单,不得再申报或参与该类项目。
5.请各位参与申报的学生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提交至邮箱:fxycxcy@163.com(文件名称以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进行命名)并将纸质版材料进行上交(纸质版材料上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在QQ群内通知,群号:652831395)
武汉学院法学院
2024年10月18日